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3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浙江建工将施工升降机、塔式超重机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浙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该次融资金额(租赁物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000万元,租赁期2年,融资利率不超过4.6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富浙租赁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浙江建工系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监事江建军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