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97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750,000.00元(含发行费用)(大写:叁亿柒仟壹佰柒拾伍万元整),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5,300,000.00元后,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6,450,000.00元(大写:叁亿叁仟陆佰肆拾伍万元整)。上述款项已于2015年6月8日到位。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931,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518,2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5) 020069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 置换募集资金 | 合计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 55,997,991.63 | 2,467,291.19 | 58,465,282.82 |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920,032.73 | 3,655,507.53 | 16,575,540.26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9,024,065.95 | 621,182.60 | 9,645,248.5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8,028,125.70 | 48,028,125.70 | |
合计 | 125,970,216.01 | 6,743,981.32 | 132,714,197.33 |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明细 | 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13,847,966.36 |
加:2019年存款利息 | 42,066.51 |
加:2019年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1,691,316.81 |
加:收回理财产品 | 78,400,000.00 |
减:2019年支付银行手续费 | 408.4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5,000,000.00 |
减:置换募集资金 | |
减: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 30,983,205.03 |
其中: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 25,712,197.47 |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06,230.82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064,776.7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37,997,736.25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997,736.2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分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933375(用于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933391(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账号8110801012500025486(用于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账号8110801012300025485(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四个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账户余额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 3301040160002933375 | 198,720,000.00 | 37,285,896.5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 3301040160002933391 | 65,790,000.00 | 11,658.24 |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 | 8110801012500025486 | 37,840,000.00 | 247,546.47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 | 8110801012300025485 | 34,100,000.00 | 452,635.00 |
合 计 | 336,450,000.00 | 37,997,736.2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6,743,981.3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项目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 198,720,000.00 | 2,467,291.19 |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840,000.00 | 3,655,507.53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34,100,000.00 | 621,182.60 |
合 计 | 270,660,000.00 | 6,743,981.32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 020211号”《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宜。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466亿元,具体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 100,000,000.00 | 2018年8月17日 | 2019年8月14日 |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 25,000,000.00 | 2018年8月17日 | 2019年8月14日 |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 20,000,000.00 | 2018年8月17日 | 2019年8月14日 |
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 1,600,000.00 | 无名义存续期限 | |
合计 | 146,600,000.00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851.8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98.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69.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 |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 否 | 19,872.00 | 21,128.19 | 2,571.22 | 8,417.75 | 39.84 | 未完成 | 否 | ||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784.00 | 3,784.00 | 320.62 | 1,978.18 | 52.28 | 未完成 | 否 |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410.00 | 3,410.00 | 206.48 | 1,171.00 | 34.34 | 未完成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4,800.00 | 4,800.00 | 0.00 | 4,802.81 | 100.00 | 2015年9月 | 否 | ||
募投项目小计 | 31,866.00 | 33,122.19 | 3,098.32 | 16,369.7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31,866.00 | 33,122.19 | 3,098.32 | 16,369.7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在2015年6月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计划分两年逐步完成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39.84%。 |
调整后,“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建设拟投入金额为21,128.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19,872.00万元(含已投入金额),其中不足部分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解决。 2、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截至2019年6月30日,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52.28%。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主要系装修工程,安排在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中研发生产大楼建成后进行,在生产研发 | ||||
大楼竣工前完成相关设备采购、员工招聘和培训等工作。 3、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截至2019年6月30日,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34.34%。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包含营销分公司的建设、售后服务站设立及信息化系统建设。营销分公司项目建设进度为1年4个月,售后服务网络建设进度为2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场所拟建在公司智能燃气表生产研发大楼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安排在机房建成之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4.4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46,6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