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同意提名金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请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请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