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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2-49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在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90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2021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5.01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1.78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9.01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01家
审计收费总额6.21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翁伟1997年1994年1997年2018年2019-2021年签
签字注册会计师翁伟1997年1994年1997年2018年署安科瑞、浙商证券、宏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吴一鸣2019年2015年2019年2018年2019-2021年签署先锋电子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巧梅2000年1998年2012年2020年2019-2021年签署重庆啤酒、新大正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2021年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天健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我们同意续聘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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