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请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请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