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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6债券代码:128098 债券简称:康弘转债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及2020年5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生物”)、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制药”)、成都康弘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康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中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中国银行武侯支行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产品代码CNYRSD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认购金额成都康贸认购人民币4,500万元成都康贸认购人民币4,500万元
5收益起算日2020年5月27日
6到期日2020年8月27日
7实际收益率(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中间价。 (4)基准日为2020年5月27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年5月27日北京时间 15:00至2020年8月25日北京时间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中间价。 (4)基准日为2020年5月27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年5月27日北京时间 15:00至2020年8月25日北京时间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成都康贸与中国银行武侯支行无关联关系

10、风险揭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产品认购资金和本产品说明书和《产品证实书》约定的保底收益率,不保证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0.1 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10.2 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

10.3 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10.4 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和客户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产品。

10.5 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正常运行。

10.6 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7 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中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中国银行武侯支行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产品代码CSDP/CSDV
3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4认购金额康弘制药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康弘生物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康弘制药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康弘生物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
5收益起算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7日
6到期日2020年8月27日2020年8月27日
7实际收益率(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中间价。 (4)基准日为2020年5月27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年5月27日北京时间 15:00至2020年8月25日北京时间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中间价。 (4)基准日为2020年5月27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年5月27日北京时间 15:00至2020年8月25日北京时间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康弘制药、康弘生物与中国银行武侯支行无关联关系

10、风险揭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产品认购资金和本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约定的保底收益率,不保证高于保底收益率的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0.1 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

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10.2 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10.3 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10.4 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10.5 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6 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

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7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10.8 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10.9 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中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中国银行彭州支行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产品代码CSDP/CSDV
3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4认购金额成都康贸认购人民币3,000万元成都康贸认购人民币3,000万元
5收益起算日2020年5月28日
6到期日2020年8月28日
7实际收益率(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19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0.019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中间价。 (4)基准日为2020年5月28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年5月28日北京时间 15:00至2020年8月26日北京时间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0.019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19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中间价。 (4)基准日为2020年5月28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年5月28日北京时间 15:00至2020年8月26日北京时间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成都康贸与中国银行彭州支行无关联关系

10、风险揭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产品认购资金和本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约定的保底收益率,不保证高于保底收益率的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0.1 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10.2 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10.3 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10.4 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10.5 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6 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

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7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10.8 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10.9 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1产品名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康弘制药认购人民币2,000万元
4成立日2020年5月28日,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5到期日2020年6月30日
6收益条款-观察标的观察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SHGFGOA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6.1 观察期: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 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则为2020年5月28日至提前终止日。 6.2 工作日:北京工作日。 6.3 观察日价格: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7收益条款-收益计算方式7.1 产品收益: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7.2 固定收益: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35%*产品存续天数/365 7.3 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的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50元/克,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0.00%*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50元/克且小于700元/克,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9%*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价格大于等于700元/克,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2%*产品存续天数/365。 7.4 产品存续天数:如期间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7.5 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康弘制药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康弘制药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10、风险揭示

10.1 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衍生结构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可能受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利率、实体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最差的情况下只能获得固定收益及浮动收益下方收益(即产品协议浮动收益条款所列示的较低收益)。对于不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客户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10.2 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除产品协议明确规定的客户可提前支取的情况之外,客户不可提前支取或终止本产品,可能导致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本产品的资金,并可能导致客户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产品的机会。

10.3 早偿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10.4 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客户资金遭受损失。

10.5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地震、火灾、战争非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兴业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兴业银行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康弘制药,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五)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产品名称聚赢股票-挂钩中证500指数结构性存款201501号
2产品代码SDGA201501S
3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4认购金额康弘制药认购人民币2,000万元整
5挂钩标的中证500(WIND代码:000905.SH)
6成立日2020年5月29日
7到期日2020年11月27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8产品收益在不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当F<50%*I,产品年化收益率=1.5%;当50%*I≤F≤106%*I,产品年化收益率=2.50%+0.25*最大值{F/I-100%,0};当F>106%*I,产品年化收益率=4.00%;其中F为挂钩标的期末观察日收盘价格,I为挂钩标的期初观察日收盘价格。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康弘制药与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揭示

11.1 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将仅获得本金及最低收益;

11.2 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11.3 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产品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认购期

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不成立风险;

11.4 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11.5 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11.6 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参考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11.7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11.8 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1.9 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8.2459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产品类型投资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投资收益
成都银行金牛支行定制型8,5102020年1月9日2020年7月9日未到期未到期
成都银行双流支行定制型10,5702020年1月9日2020年7月9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保证收益型10,0002020年3月19日2020年6月19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保证收益型6,0792020年5月22日2020年11月18日未到期未到期
成都银行金牛支行定制型8,3002020年5月25日2020年8月25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武侯支行保证收益型4,5002020年5月27日2020年8月27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武侯支行保证收益型4,5002020年5月27日2020年8月27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武侯支行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2020年5月27日2020年8月27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武侯支行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2020年5月27日2020年8月27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武侯支行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2020年5月27日2020年8月27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武侯支行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2020年5月27日2020年8月27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彭州支行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2020年5月28日2020年8月28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银行彭州支行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2020年5月28日2020年8月28日未到期未到期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30日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保证收益型2,0002020年5月29日2020年11月27日未到期未到期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投资产品总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认购委托书;

5、民生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认购凭条;

6、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风险揭示书、开户证实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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