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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园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62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6,465,813.31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9号)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95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9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6,848,500.00元(不含税),再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70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448,669.8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51号),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科园林总部大楼”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465,813.31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6,465,813.31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元)
文科园林总部大楼220,400,000.00220,400,000.0046,465,813.3146,465,813.31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将综合考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该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465,813.31元。公司以募集资金46,465,813.31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51号),保荐机构也对此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内容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46,465,813.31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文科园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文科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文科园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文科园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4.文科园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文科园林使用募集资金46,465,813.3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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