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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堡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9-028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1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柏堡龙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2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29元。截至2015年6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10,663,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923,764.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61,740,035.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56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投入项目建设资金

13,493.8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18,700.00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100.00万元,剩余16,148.57万元。

2、2018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的两年期内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8,700.00万元。

3、2019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服装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拟对“服装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以上议案已于2019年9月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服装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166.69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52.50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

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对柏堡龙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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