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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堡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堡龙”))于 2021年2月9日收到股东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富”)的《关于减持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商财富管理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31,256,350股股票,占公司股本的5.8097%。其中各基金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基金名称股票数量来源
1浙商投资合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160,000其中2690万股为协议转让,26万股为集中竞价
2浙商投资合旭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2,200集中竞价
3浙商投资长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000集中竞价
4浙商投资长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521,650集中竞价
5浙商财富股票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41,700集中竞价
6浙商财富和诚私募投资基金30,800集中竞价
合计31,256,3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投资安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份来源:除浙商投资合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26,900,000股股票为2020年6月2日通过与陈娜娜、陈伟雄协议转让所得,其余基金股票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购入。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浙商投资合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他拟减持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为集中竞价交易所得,减持数量及比例不受相关减持规定限制。

(四)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减持。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六)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七)减持其他说明:

(1)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浙商财富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浙商财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浙商财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浙商财富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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