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坚科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等工作,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

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余家分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二)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0名、注册会计师近700名(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减少近4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景利,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颖,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刘志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7.04亿元,2018年净资产金额为8,796.94 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34家,收费总额3113万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74.17亿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五)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个、行政监管措施13个,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韩景利(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颖(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坚(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对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