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4月29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0-016);《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