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2证券代码:400176 证券简称:奇信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F5栋7F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雷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79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保持公司制度的统一性与一致性,拟对公司其它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同步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适用)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朱华军 | 67,794,500 | 100% | 是 |
1.0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雷鸣 | 67,794,500 | 100% | 是 |
1.0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刘献忠 | 67,794,500 | 100% | 是 |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适用)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白荣巅 | 67,794,500 | 100% | 是 |
2.0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刘昌明 | 67,794,500 | 100% | 是 |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适用)
议案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 | 是否当选 |
序号 | 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
6.01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赖波 | 67,794,500 | 100% | 是 |
6.02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曹超 | 67,794,500 | 10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凯、蒋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刘昌明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9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曹超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9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22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