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5号),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65,366,08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相关事宜的授权,及时办理发行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