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数据已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数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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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