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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股票简称:第一创业 股票代码:002797.SZ债券简称:18一创02 债券代码:112633.SZ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2021年7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大同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与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大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大同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第一创业发行的由大同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包括“18一创02”,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18一创02”,代码“112633”。

(二)发行规模:2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本期债券起息日:2018年1月16日。

(六)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七)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1月1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八)募集资金用途: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第一创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刘学民先生(董事长)、王芳女士、邓文斌先生、杨维彬先生、徐建先生、梁望南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

(2)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旭冬先生、刘晓蕾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刘学民先生(主任委员)、王芳女士、邓文斌先生、梁望南先生、彭沛然先生、刘晓蕾女士;

(2)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王芳女士(主任委员)、徐建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翼飞先生(主任委员)、刘晓蕾女士、高天相先生;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飞先生(主任委员)、彭沛然先生、杨维彬先生;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龙翼飞先生(主任委员)、李旭冬先生、梁望南先生。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李章先生、陈志成先生、王学锋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孙晶女士、孙蕤先生、覃荔荔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最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发行人已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大同证券作为发行人“18一创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大同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18一创02”的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18一创02”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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