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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13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
2020年2月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年3月1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3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9、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4月12日第四届监事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引进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5、关于与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2020年5月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6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2、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0年7月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7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2020年8月1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对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相关事项
4、关于与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2020年9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及拟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2020年10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2020年12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末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时,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其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在2020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欧神诺共同为欧神诺全资子公司在2020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欧神诺为其经销商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欧神诺拟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许可方与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作为被许可方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为保障欧神诺在该合同项下的专利许可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对应的债务能得到完全、适当的履行,同意公司为欧神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600万元。

除前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与公司各部门沟通与现场检查,认真检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

足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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