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帝欧家居: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道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道维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经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并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于2020年7月27日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1次,并列席股东大会2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0年8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对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3、对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同意
4、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同意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意
2020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每季度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委员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现场检查天数为6天,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

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任职期间内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任职期间内,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毛道维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