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北京时间11: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9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当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和修订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