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3日北京时间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当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