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洪汇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2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项洪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7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项洪伟先生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公司股份1,8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2%。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项洪伟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嵩山村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6月18日
股票简称洪汇新材股票代码00280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86.261.72
合 计186.261.7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项洪伟合计持有股份6,23757.576,050.7455.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59.2514.391,372.9912.67
有限售条件股份4,677.7543.174,677.7543.1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项洪伟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如上述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项洪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洪伟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