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大信备字[2020]第3-00041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20]第3-0004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的《关于对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26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部问询函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会计师”)对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本回复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年报显示,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42.15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47.86%。请说明你公司主要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发放主体、发放原因、相关政府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并说明对于单笔大额政府补助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说明你公司主要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发放主体、发放原因、相关政府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
丰元股份2019年入账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收到时间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是否附生效条件 | 计入当期损益合规性 | 金额 |
1 | 2019年6月20日 | 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 | 人才引进奖励 | 符合申报要求,无附加生效条件 | 与收益相关,用于薪酬及人才引进支出 | 500.00 |
2 | 2019年4月10日 | 枣庄市台儿庄区科技局 | 省级企业创新平台奖补 | 符合申报要求,无附加生效条件 | 与收益相关,用于研发等支出 | 20.00 |
3 | 2019年8月7日 | 枣庄市台儿庄区环保局 | 大气污染防治补助 | 符合申报要求,无附加生效条件 | 与收益相关,用于环保等支出 | 10.00 |
4 | 2010年10月27日 | 枣庄市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 废水处理工程建设 | 与资产相关,按照受益期限分摊 | 10.00 |
5 | 2019年3月8日 | 枣庄市台儿庄区委 | 柔性引进人 | 符合申报要求, | 与收益相关,用于薪酬及 | 1.00 |
序号 | 收到时间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是否附生效条件 | 计入当期损益合规性 | 金额 |
组织部 | 才奖励 | 无附加生效条件 | 人才引进等支出 | |||
6 | 2019年4月10日 | 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组织部 | 柔性引进人才奖励 | 符合申报要求,无附加生效条件 | 与收益相关,用于薪酬及人才引进等支出 | 1.00 |
7 | 2019年3月6日 | 枣庄市台儿庄区知识产权局 | 专利补助 | 符合申报要求,无附加生效条件 | 与收益相关,用于专利申请等支出 | 0.15 |
合计 | 542.15 |
1)2019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拨付的财政补贴500万元,相关文件为《关于拨付2019年一事一议人才项目专项经费的通知》(台财预指【2019】55号),公司引进的正极材料科研团队符合当地政府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范围,上述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款项已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薪酬成本支出,故将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2)2010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枣庄市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中和回用工程政府补助资金” 用于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按照会计准则标准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其计入递延收益,按相关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分期计入损益,2019年计入损益金额10万元。
3)公司2019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除列表中第4项外,均为2019年度收到的资金,发放主体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发放原因系符合政府有关产业、行业政策,政府予以的扶持。上述政府补助系公司按照政策要求进行申报并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后取得,无其他附加生效条件,除列表第4项外,其他项政府补助均与收益有关。
根据披露规则,公司收到上述500万政府补助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条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时间为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即不晚于2019年6月24日。因内部沟通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公告,而是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该信息。
(2)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执行的核查程序
①获取政府补助相关的政府文件,判断其是与收益相关还是资产相关;
②获取政府补助相关的银行回单,检查补助款项是否收到,款项支付主体是否为政府部门;
③查看相关公告,是否及时披露大额政府补助的收到情况;
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检查列报是否准确。2)核查意见经以上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丰元股份2019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6月份收到的500万政府补助未及时履行公告程序,但公司在2019年半年报中进行了披露。
4、2018年至2019年,你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2%、3.86%,管理费用占比为6.04%、3.83%,财务费用占比为1.77%、1.54%。请说明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延迟确认费用的情形,并说明期间费用占比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费用确认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说明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延迟确认费用的情形;
丰元股份2019年度期间费用及占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9年度与2018年度比较 | |||
金额 | 期间费用占比 | 金额 | 期间费用占比 | 增加金额 | 增加金额占 2018年度比例 | |
销售费用 | 1,769.67 | 3.86% | 1,594.79 | 6.02% | 174.88 | 10.97% |
管理费用 | 1,754.38 | 3.83% | 1,598.23 | 6.04% | 156.15 | 9.77% |
财务费用 | 706.41 | 1.54% | 467.44 | 1.77% | 238.97 | 51.12% |
期间费用合计 | 4,230.46 | 9.24% | 3,660.46 | 13.82% | 570.00 | 15.57% |
营业收入 | 45,796.60 | 26,481.09 | 19,315.51 | 72.94% |
2019年度各项期间费用金额较2018年度均有增加,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大于期间费用增长幅度,导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
1)2019年与2018年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
发生额 | 费用占比 | 发生额 | 费用占比 | |
职工薪酬 | 99.13 | 5.60% | 69.53 | 4.36% |
办公费 | 18.96 | 1.07% | 13.21 | 0.83% |
运输费 | 1,439.15 | 81.32% | 1,344.37 | 84.30% |
广告费 | 16.46 | 0.93% | 2.22 | 0.14% |
差旅费 | 52.39 | 2.96% | 16.08 | 1.01% |
其他 | 8.85 | 0.50% | 69.78 | 4.38% |
招待费 | 75.43 | 4.26% | 23.59 | 1.48% |
折旧费 | 59.31 | 3.35% | 56.01 | 3.51% |
合 计 | 1,769.67 | 100.00% | 1,594.79 | 100.00% |
销售费用中占比较高的明细项目为运输费及职工薪酬,两项占比86.92%。
①2019年与2018年运输费分析如下:
单位:吨、万元
产品 | 2019年 | 2018年 | ||||
销售数量 | 运输费 | 单位运费 | 销售数量 | 运输费 | 单位运费 | |
草酸及系列产品 | 77,752.97 | 1,341.52 | 0.02 | 77,336.68 | 1,344.37 | 0.02 |
正极材料 | 2,536.20 | 97.63 | 0.04 | |||
合计 | 80,289.17 | 1,439.15 | 77,336.68 | 1,344.37 |
2019年度草酸及其系列产品销售数量与2018年相比变动较小,受不同距离的客户采购差异影响,运费同比下降2.85万元。正极材料由于单位价值高,销售半径不同,且运输方式与草酸不一致,导致单位运输成本较高。
②2019年度公司正极材料实现销售,导致销售人员的薪酬较上一年增加,同时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也相应增加。
2)2019年与2018年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
发生额 | 费用占比 | 发生额 | 费用占比 | |
职工薪酬 | 548.86 | 31.28% | 862.07 | 53.94% |
折旧费 | 598.98 | 34.14% | 153.37 | 9.60% |
无形资产摊销 | 94.75 | 5.40% | 93.47 | 5.85% |
办公费 | 83.53 | 4.76% | 91.54 | 5.73% |
招待费 | 61.38 | 3.50% | 71.48 | 4.47% |
差旅费 | 39.22 | 2.24% | 66.54 | 4.16% |
租赁费 | 69.94 | 3.99% | 23.15 | 1.45% |
车辆费 | 25.29 | 1.44% | 30.41 | 1.90% |
中介机构费 | 196.67 | 11.21% | 121.29 | 7.59% |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
发生额 | 费用占比 | 发生额 | 费用占比 | |
修理费 | 4.46 | 0.25% | 0.45 | 0.03% |
其他 | 31.30 | 1.78% | 84.47 | 5.29% |
合 计 | 1,754.38 | 100.00% | 1,598.23 | 100.00% |
管理费用中占比较高的明细项目为职工薪酬及折旧费,两项占比65.42%。
①2019/2018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构成
单位:万元
人员类别 | 2019年 | 2018年 | ||||
数量 | 平均工资 | 总额 | 数量 | 平均工资 | 总额 | |
董监高 | 14 | 13.73 | 192.21 | 15 | 24.69 | 370.36 |
管理人员 | 45 | 7.93 | 356.65 | 44 | 11.18 | 491.71 |
合计 | 59 | 548.86 | 59 | 862.07 |
2019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较2018年减少313.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离职和业绩考核工资大幅下降,其中董监高人员工资发放减少178.15万元,包括人员离职而减少的工资发放145.04万元,因业绩考核工资减少33.11万元;其余管理人员因业绩考核工资减少 135.06万元。
②2019年管理费用中折旧费增长的原因是由于磷酸铁锂未正常生产导致期间闲置,故增加管理费用437.8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
3)2019年与2018年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19年较2018年增加金额 |
利息费用 | 741.76 | 461.45 | 280.30 |
减:利息收入 | 19.13 | 5.49 | 13.64 |
减:汇兑收益 | 27.69 | 1.27 | 26.42 |
手续费支出 | 11.47 | 8.01 | 3.46 |
其他支出 | 0.00 | 4.74 | -4.74 |
合 计 | 706.41 | 467.44 | 238.97 |
2019年财务费用较2018年增长主要是由于利息费用的增加,利息费用增加是由于公司新增运营资金增加了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
综上所述,2019年度期间费用金额较2018年度有一定增加,但是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超过期间费用增长,导致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比率下降。公司的正极材料业务首年实现规模销售,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占公司2019年营收比例为44.95%,正极材料期间费用占公司2019年期间费用比例为36.25%。公司正极材料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0,586.06万元,期间费用合计为1,533.52万元,占比7.4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尚属于偏高情形,具备下降空间。因此,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4)是否存在延迟确认费用的情形公司日常管理中,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确认期间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延迟确认费用的情形。
(2)与同行业期间费用占比对比
因公司2019年度实现双主业布局,为增加可比性,我们将期间费用分为草酸行业和正极材料行业进行对比。
1)草酸业务同行业期间费用占比分析
2019年草酸业务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对比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丰元股份草酸业务 | 丹化科技 | ||
金额 | 期间费用占比 | 金额 | 期间费用占比 | |
销售费用 | 1,528.89 | 6.06% | 8,821.89 | 7.17% |
管理费用 | 1,124.39 | 4.46% | 15,270.04 | 12.42% |
财务费用 | 43.66 | 0.17% | 1,728.25 | 1.41% |
期间费用合计 | 2,696.94 | 10.70% | 25,820.18 | 21.00% |
销售收入 | 25,210.54 | 122,960.22 |
注:丹化科技数据来源于丹化科技2019年年报 目前与公司草酸业务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丹化科技,其子公司通辽金煤主产乙二醇并联产草酸。该公司2019年度草酸营业收入占比18.93%。
公司与丹化科技公司销售费用率差异为1.11%,不存在重大差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因公司与丹化科技在营收规模、产品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其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2)正极材料业务同行业期间费用占比分析丰元股份2019年正极材料业务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丰元股份正极材料业务 | 容百科技 | 当升科技 | |||
金额 | 期间费用占比 | 金额 | 期间费用占比 | 金额 | 期间费用占比 | |
销售费用 | 240.78 | 1.17% | 2,534.89 | 0.61% | 3,305.75 | 1.45% |
管理费用 | 629.99 | 3.06% | 9,709.22 | 2.32% | 5,127.74 | 2.24% |
财务费用 | 662.75 | 3.22% | 1,813.55 | 0.43% | -227.23 | -0.10% |
期间费用合计 | 1,533.52 | 7.45% | 14,057.66 | 3.36% | 8,206.26 | 3.59% |
销售收入 | 20,586.06 | 418,966.91 | 228,417.54 |
注:对标公司数据来源于其2019年度年报
公司的正极材料业务2019年度首年实现规模销售,在正极材料市场属于新进入者,不考虑财务费用情况下,丰元股份、容百科技、当升科技的期间费用率分别为:4.23%、2.93%、
3.69%,丰元股份略高;2019年度丰元股份正极材料处于项目建设到量产运营的转变期,营运资本中有息负债金额较大,容百科技及当升科技为正极材料市场成熟的供应商,上述因素导致丰元股份财务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
(3)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①获取期间费用明细,与上期对比,结合业务发展了解期间费用变化的合理性;
②结合业务情况,计算业务增减对期间费用的影响金额;
③检查费用归集是否准确,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划分是否准确、可比;
④对期间费用执行截止测试;
⑤检查期间费用的列报是否准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期间费用是合理的,期间费用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发现延迟确认费用的情形。
5、2018年至2019年,你公司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4%、0.70%。请列示2018
年及2019年各项税金的构成及计算过程,并说明营业收入增长而税金及附加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延迟确认税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 2018年及2019年各项税金的构成及计算过程
丰元股份2019年及2018年税金及附加构成、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税种 | 2019年 | 2018年 | ||||
计税基础 | 税率/税额 | 税额 | 计税基础 | 税率/税额 | 税额 | ||
1 | 房产税 | 9,022.88 | 0.84% | 75.79 | 9,567.77 | 0.84% | 80.37 |
2 | 土地使用税 | 19.81 | 4.7567 | 94.22 | 19.81 | 10 | 198.08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3.79 | 7.0% | 35.97 | 733.5 | 7.0% | 51.35 |
4 | 教育费附加 | 513.79 | 5.0% | 25.69 | 733.5 | 5.0% | 36.68 |
5 | 水利基金 | 513.79 | 0.5% | 2.57 | 733.5 | 0.5% | 3.67 |
6 | 印花税 | 0.036% | 16.58 | 0.07% | 19.14 | ||
7 | 水资源税 | 13.01 | 1.5 | 19.51 | 6.86 | 1.5 | 10.29 |
8 | 环保税 | 43.88 | 27.91 | ||||
9 | 其他 | 8.45 | 7.02 | ||||
合计 | 322.66 | 434.50 |
注: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基础为万平方米;水资源税的计税基础为万方。
(2)税金及附加下降的原因
1)税率调整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2018年度公司适用的土地使用税纳税标准为10元/平方米。2018年12月29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309号),根据该文件,丰元股份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土地使用税减按4.7567元/平方米征收。上述减税政策减少土地使用税103.86万元。
2)正极材料业务有大额留抵进项税额,相应减少本期的附加税费2019年12月31日,子公司丰元锂能因投资形成的进项税尚有留抵。报告期丰元锂能实现销售收入20,586.06万元,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无需缴纳增值税,也不构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水利基金的缴纳义务。
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导致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税金及附加下降。
(3)是否存在延迟确认税费的情形
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及时申报各种税费,流转税以销项税扣除可抵扣的进项税为基数,附加税费自动计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费的纳税基数和缴纳金额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延迟确认税费的情形。
(4)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①获取2019年度税费申报表,复核计税基础是否准确;
②获取税收优惠文件,复核公司是否符合优惠条件;
③重新计算应交纳的税费;
④复核税金及附加的归集是否准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税金及附加下降主要是国家减税降费的影响,公司按法律规定报税及缴纳税金,不存在延迟纳税的情形。
6、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5亿元,同比增长115.31%,坏账准备余额为0.15亿元。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94%。
(1)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变动、结算周期、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应收账款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结合结算条款、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应收余额为0.70亿元,占比42.67%。请说明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名称、业务背景、发生时间、账龄期间、合同标的、款项是否依约收回等。
回复:
(1)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变动、结算周期、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应收账款
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的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可以分为草酸业务和正极材料业务,其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变动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草酸业务 | 正极材料业务 |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加 | 2019年 |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5,952.36 | 7,672.02 | -22.4% | 10,566.31 |
期间销售收入 | 25,210.54 | 26,481.09 | -4.8% | 20,586.06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当期销售收入 | 23.6% | 29.0% | -5.4% | 51.3% |
2019年度公司销售业务范围发生了显著变化,2018年的收入为草酸业务,2019年度形成了草酸业务和锂电池正极材料双主业的销售格局。其中正极材料销售收入20,586.06万元,占营业收入45%。公司销售业务的变化,不同业务产生的销售政策方面的差异,造成了应收账款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差异。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草酸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动,以直接销售为主,零散客户通过贸易公司销售。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业务经营模式以直接销售为主。
2)销售政策及结算周期
公司草酸业务销售政策按照不同客户信用等级,优质客户按照月结模式,一般客户采用预收或款到发货的方式。锂电池正极材料客户销售政策参照行业内惯例,在综合考虑客户的业务规模、行业惯例等因素基础上,丰元锂能给予相关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对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信用期通常为60天至120天。2019年,因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开展,相关应收账款的占用额度增加,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
3)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采取送货方式的,公司商品已经发出,得到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客户自提方式下,在商品发出时,即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的草酸业务与锂电正极材料业务均执行上述收入确认标准,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报告年度内销售业务发生的变动,以及由此带来的销售政策结算周期的变化是应收账款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2)请结合结算条款、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丰元股份主要客户结算条款如下:
客户名称 | 业务板块 | 结算条款 |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 | 90天,承兑或电汇结算 |
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 | 120天,承兑或电汇结算 |
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 | 120天,承兑或电汇结算 |
安徽五行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 | 90天,承兑或电汇结算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草酸 | 月结,承兑或电汇结算 |
丰元股份2019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16,518.67 |
其中:草酸业务应收账款余额 | 5,952.36 |
正极材料业务应收账款余额 | 10,566.3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回款金额 | 7,671.2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回款比例 | 46.4% |
2019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一方面系新增应收款客户主要为锂电池生产企业,其资金周转依赖于下游生产企业如车企的回款;一方面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导致客户未能按照账期及时回款。根据行业惯例,当战略客户受到客观因素影响导致货款不能按期收回时,双方会协商适当延长客户的付款期限。同行业上市公司容百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末其前五大应收客户中有四家存在超期未回款情况,2019年年报披露客户普遍存在超过信用期付款的情况;当升科技2018年年报和2019年年报均披露存在个别客户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且随着客户对于公司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近年来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总额不断增加。
根据公司主要客户的结算条款,正极材料业务结算周期普遍较长,加之报告期内丰元锂能销售业务主要集中在2019年下半年发生,截至2019年末尚处于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按照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组合,分别计提坏账。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谨慎、充分的。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应收余额为0.70亿元,占比42.67%。请说明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名称、业务背景、发生时间、账龄期间、合同标的、款项是否依约收回等。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业务背景 | 发生时间 | 账龄期间 | 合同标的 |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 | 已收回金额 | 约定收回到期日 | 款项是否全部依约收回 |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2019年8月-12月 | 1年以内 | 镍钴锰酸锂/磷酸铁锂 | 2,989.4 | 1,298.75 | 1,690.64 | 2019年12月-2020年2月 | 否,自约定收回到期日起,因疫情和行业惯例原因有所延期,均未超1年。 |
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2019年9月-12月 | 1年以内 | 镍钴锰酸锂 | 1,360.00 | 1,106.16 | 253.84 | 2020年2月-2020年4月 | 否,自约定收回到期日起,因疫情和行业惯例原因有所延期,均未超1年。 |
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2019年7月-12月 | 1年以内 | 镍钴锰酸锂 | 1,140.05 | 761.85 | 378.20 | 2019年12月-2020年5月 | 否,自约定收回到期日起,因疫情和行业惯例原因有所延期,均未超1年。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商品销售 | 2019年11-12月 | 1年以内 | 草酸 | 790.00 | 0.00 | 790.00 | 依约收回 | |
安徽五行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2019年8月-12月 | 1年以内 | 镍钴锰酸锂 | 770.41 | 149.53 | 620.88 | 2019年12月-2020年4月 | 否,自约定收回到期日起,因疫情和行业惯例原因有所延期,均未超1年。 |
合计 | 7,049.86 | 3,316.29 | 3,733.56 |
如上表所示,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回款出现延迟支付。一方面是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复工复产受制于各种因素制约,进展缓慢。另一方面锂电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根据行业惯例,当战略客户受到客观因素影响导致货款不能按期收回时,双方会协商适当延长客户的付款期限。
(4)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①通过访谈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所处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经营模式及特点;
②了解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③访谈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核查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交易背景、销售协议主要条款等;
④对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付款单位等信息是否与应收账款对应单位名称一致;
⑤获取公司坏账政策,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⑥获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及坏账准备计提表,复核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锂电池材料客户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存在部分应收账款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作为市场新增供应商的特点;公司已制定较为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7、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46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0.04亿元。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存货的主要类别、库龄期限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分析说明你公司存货周转情况,整体存货跌价准备比例是否处于行业较低水平,是否存在价值易于减损、更新周期较快或长期呆滞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存货的主要类别、库龄期限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存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明细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存货跌 | 存货账面价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价准备 | 值 | |||
原材料 | 原料草酸 | 447.24 | 3.1% | 447.24 | 447.24 | |||
葡萄糖 | 344.84 | 2.4% | 344.84 | 344.84 | ||||
硝酸 | 134.26 | 0.9% | 134.26 | 134.26 | ||||
纯碱 | 127.58 | 0.9% | 127.58 | 127.58 | ||||
磷酸铁 | 113.66 | 0.8% | 113.66 | 113.66 | ||||
其他及辅材 | 1,506.09 | 10.3% | 1,506.09 | 1,506.09 | ||||
合计 | 2,673.67 | 18.3% | - | - | 2,673.67 | - | 2,673.67 | |
在产品 | 草酸 | 2,753.27 | 18.8% | 2,753.27 | 2,753.27 | |||
草酸盐 | 247.95 | 1.7% | 247.95 | 247.95 | ||||
三元材料 | 146.05 | 1.0% | 146.05 | 146.05 | ||||
磷酸铁锂 | 44.06 | 0.3% | 44.06 | 44.06 | ||||
合计 | 3,191.33 | 21.8% | - | - | 3,191.33 | - | 3,191.33 | |
库存商品 | 草酸 | 5,492.51 | 37.5% | 5,492.51 | 5,492.51 | |||
硝酸钠 | 111.91 | 0.8% | 111.91 | 111.91 | ||||
草酸盐 | 517.72 | 3.5% | 517.72 | 517.72 | ||||
三元 | 777.90 | 5.3% | 777.90 | 777.90 | ||||
磷酸铁锂 | 1,700.83 | 11.6% | 1,700.83 | 1,700.83 | ||||
其他 | 162.39 | 1.1% | 162.39 | 41.01 | 121.38 | |||
合计 | 8,763.26 | 59.9% | - | - | 8,763.26 | 41.01 | 8,722.25 | |
低值易耗品 | 4.91 | 0.03% | - | - | 4.91 | - | 4.91 | |
合计 | 14,633.17 | 100.0% | - | - | 14,633.17 | 41.01 | 14,592.15 |
注:原材料中原料草酸系指子公司丰元精细公司精制草酸产品的原材料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以库存商品为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0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0.28%。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容百科技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德方纳米 |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当升科技 |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
丹化科技 |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 |
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
丰元股份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2)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名称 | 2019-12-31 |
容百科技 | 6.78% |
德方纳米 | 0.00% |
当升科技 | 1.72% |
丹化科技 | 3.54% |
丰元股份 | 0.28% |
注:对标公司数据系根据2019年年报计算得出
经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基本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及产品用途存在差异,正极材料的下游客户群体所处行业与可比公司存在不同,草酸产品生产工艺与可比公司不同,以上原因导致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标准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与计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合理,计提金额充分。
(3)存货周转情况
存货周转率:
单位:万元
期间 | 营业成本 | 平均存货净额 | 存货周转率 |
2019年 | 39,193.70 | 13,772.41 | 2.85 |
报告期期末,存货的库龄均在一年以内,存货周转率为2.85,公司存货整体库龄较短,期后周转情况良好。
公司存货库龄均在1年以内,不属于长期呆滞的存货;公司的产品主要是草酸和正极材料,其性能稳定,商品的保质期在1年以上,不属于易腐烂、毁损、变质的商品;草酸用途稳定,市场上尚无替代品,不同指标和性能的正极材料可适用于不同的行业,其不属于更新
周期较快的快速消费品。
(4)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执行的核查程序
①查阅公司相关采购制度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存货管理的方式和出入库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结合市场情况分析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存货结构变化的原因、库存商品变动原因;
②获取公司存货库龄表,分析存货结构、存货增长率及存货周转率等;
③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与公司业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④检查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性,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较好,库存商品库龄均在1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不存在存货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等情况;公司的存货库龄状况合理、保质期相关风险较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7,442.32万元,较期初增长56.68%,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金额为5,494.73万元。
(1)请补充披露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主要用途、预算金额、累计投资金额、项目周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转固时点等。请年审会计师就转固金额及时点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在建工程项下三元材料生产线本期其他减少金额1,855.35万元。请说明该项金额的发生背景、原因及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就会计处理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补充披露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主要用途、预算金额、累计投资金额、项目周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转固时点等。请年审会计师就转固金额及时点发表明确意见。2019年在建工程转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主要用途 | 预算金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项目周期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转固时点 |
三元生产线 | 三元材料生产 | 19,600.00 | 3,895.75 | 15个月 | 265.03 | 2019年2月/2019年11月 |
西厂区一车间 | 三元811生产 | 800.00 | 702.00 | 11个月 | 2019年10月 | |
配电室 | 三元材料生产 | 55.00 | 52.55 | 5个月 | 2019年9月 | |
管道架 | 三元材料生产 | 45.00 | 41.67 | 3个月 | 2019年9月 | |
防火墙 | 正极材料生产 | 10.00 | 7.47 | 1个月 | 2019年9月 | |
新能源汽车 | 正极材料销售 | 38.21 | 1个月 | 2019年6月 | ||
一部精制仓库 | 草酸成品库 | 310.00 | 296.78 | 15个月 | 2019年9月 | |
厂区绿化工程 | 厂区绿化 | 50.00 | 48.54 | 3个月 | 2019年12月 | |
精制蒸发、脱色系统设备 | 草酸生产 | 300.00 | 223.92 | 18个月 | 2019年8月 | |
三部行车 | 草酸生产 | 20.00 | 17.44 | 5个月 | 2019年8月 | |
中水池降温设备 | 草酸生产 | 100.00 | 72.27 | 12个月 | 2019年12月 | |
COD脱氮设备 | 草酸生产 | 30.00 | 25.99 | 9个月 | 2019年12月 | |
行车 | 精细草酸生产 | 20.00 | 18.64 | 2个月 | 2019年12月 | |
烘干机 | 精细草酸生产 | 50.00 | 50.10 | 9个月 | 2019年12月 | |
消防系统 | 精细草酸生产 | 4.00 | 3.40 | 1个月 | 2019年12月 | |
合计 | 5,494.73 | 265.03 |
(2)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执行的核查程序
①获取在建工程明细及发生额,了解在建工程转固相关的流程和内控;
②检查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实地查看转固资产;
③检查试生产记录,与公司转固时点对比分析;
④检查产品合格率、相关产品的生产记录,与商品销售合同对比分析;
⑤获取项目立项报告,分析预计建设期间与实际建设期间是否存在重要差异。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符合准则规定,转固金额准确。
(3)年报显示,在建工程项下三元材料生产线本期其他减少金额1,855.35万元。请说明该项金额的发生背景、原因及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就会计处理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在建工程项下三元材料生产线本期其他减少金额1,855.35万元,为生产线试车产出的试车产品,该产品不符合最终产品的指标,但是仍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公司的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试车材料尚未对外销售,因此公司的试车产品按预计售价转存货--库存商品,同时调减在建工程,在列报时将其作为其他减少金额。
(4)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①获取设备转固的验收文件;
②获取预计可出售价格的依据;
③对结转存货的试车产品实施监盘;
④对期末试车产品实施跌价测试。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将试车产品按预计售价结转到存货,冲减在建工程符合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