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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余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4月29日,公司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股份”)实际控制人林章威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有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章威所持有的闽保股份22,897,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该标的股权占闽保股份总股本的71.26%(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拟对《框架协议》进行补

充,并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林章威应将其所持闽保股份22,897,000股股份(占闽保股份总股本的71.26%)质押给公司,与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权质押办理完成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林章威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订金。在交易各方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并生效后,该等订金款项可作为公司向林章威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一部分予以抵扣。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后续股权质押合同签署、股权质押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3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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