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余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
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