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行权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翟冲、孙铁刚、段坚、钟倩、罗贤红、刘明泉、王建云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0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激励对象贺世宏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当选为公司监事,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贺世宏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行权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2月25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