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0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1日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了公告。
2020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9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关注的内容,以及在此期间因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爱菊女士因病去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并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因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爱菊女士去世,对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描述进行了调整 |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
第二章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二)高起 8、发行对象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和《监管问答》的说明 | 对公司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高起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的说明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 因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爱菊女士去世,对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描述及共同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人员进行了调整 |
第六章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