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超过1%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6号)核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38,297股(A股),新增股份将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90,189,440股增加至200,827,73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毕心德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0.02%被动稀释至28.43%,变动比例为1.59%,毕心德之一致行动人毕于东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认购10,638,29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43%增至
7.59%,变动比例为5.1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毕心德及毕于东 | |||||
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张周路******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山东赫达 | 股票代码 | 002810 | |||
变动类型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股份种类 (A 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毕心德 | A 股 | 0 | -1.59 | |||
毕于东 | A股 | 1,063.8297 | +5.1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7460.1172 | 39.22 | 8523.9469 | 42.4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14.1853 | 37.40 | 7114.1853 | 35.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5.9319 | 1.82 | 1409.7616 | 7.02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7.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