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7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之后,立即组织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复核并答复,并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鉴于目前相关书面回复材料已准备齐全,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