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7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各自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00股,各自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6%。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发来《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程良 | 集中竞价 | 2019.9.9-2019.11.4 | 12.58 | 2000 | 0.0003% |
在此减持期间(2019.9.9-2019.11.4)除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吴宝龙先生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岳清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000 | 0.0225% | 170,000 | 0.02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000 | 0.0067% | 51,000 | 0.00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000 | 0.0157% | 119,000 | 0.0157% | |
程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000 | 0.0225% | 168,000 | 0.02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000 | 0.0067% | 49,000 | 0.006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000 | 0.0157% | 119,000 | 0.0157% | |
何建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000 | 0.0225% | 170,000 | 0.02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000 | 0.0067% | 51,000 | 0.00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000 | 0.0157% | 119,000 | 0.0157% | |
吴宝龙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000 | 0.0225% | 170,000 | 0.02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000 | 0.0067% | 51,000 | 0.00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000 | 0.0157% | 119,000 | 0.015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上述股东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岳清金先生、程良先生、何建平先生和吴宝龙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