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11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1名激励对象共1,800股,占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242,516,493股的0.007%。本次涉及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授予日为2018年7月13日,回购数量1,800股,回购价格为43.18元/股。
2、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42,514,693股。
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7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9月25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749,731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30,102,706股增加至230,852,437股,并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登记工作。
6、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19年2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金4.00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44.08元/股变为43.68元/股;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金5.00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43.68元/股变为43.18元/股;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依据
1、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魏清娜于2020年2月从公司离职,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为43.18元/股,回购数量为1,8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人调整为28人,授予总量由572,131股调整为570,331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242,516,493股变为242,514,693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77,724.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92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2,516,493股变为242,514,693股。
(五)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2,516,493股变为242,514,693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768,974 | 8.15% | 1,800 | 19,767,174 | 8.15% | |
高管锁定股 | 8,012,148 | 3.30% | 8,012,148 | 3.30% | ||
首发后限售股 | 10,178,731 | 4.20% | 10,178,731 | 4.20%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578,095 | 0.65% | 1,800 | 1,576,295 | 0.6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22,747,519 | 91.85% | 222,747,519 | 91.85% | ||
三、总股本 | 242,516,493 | 100.00% | 1,800 | 242,514,693 | 100.00%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