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公司按照年度津贴标准9.6万元(税前)向独立董事实际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
二、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9.6万元整(含税)/年,按
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4、 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