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42,450,693元人民币。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42,626,693元人民币。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2,450,693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2,626,693股。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