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 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监事张志强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其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0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张志强先生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于2020年6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减持,现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0日,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共计减持公司股份5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47%),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张志强 | 集中竞价 | 2020.6.18 | 9.316 | 59000 | 0.0294 |
2020.7.2 | 9.313 | 167000 | 0.0831 | ||
2020.7.3 | 9.453 | 70800 | 0.0352 | ||
2020.7.6 | 9.660 | 130000 | 0.0647 | ||
2020.7.8 | 10.005 | 55000 | 0.0274 | ||
2020.7.9 | 10.184 | 50000 | 0.0249 | ||
合计 | - | - | 531800 | 0.2647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股份总数 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股份总数 的比例(%) | ||
张志强 | 限售股份 | 3123750 | 1.5373 | 3123750 | 1.5542 |
无限售股份 | 1041250 | 0.5124 | 509450 | 0.2535 | |
合计 | 4165000 | 2.0497 | 3633200 | 1.8077 |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张志强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张志强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