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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聘任陈春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陈春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传真:0755-23348796

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1栋2-36、37、38、3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30日

附件:

陈春莉女士简历陈春莉,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04年11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会计、证券事务助理。已于2014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春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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