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弘亚数控: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19年的工作中,谨慎、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审议的相关事项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和决议,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合法利益。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42项,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对外投资、限制性股票解锁、员工持股计划、制度修订、募集资金等事项议案;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22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对外投资、利润分配预案和募集资金等事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在2019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理财或变更、限制性股票回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或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等主要事项。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19年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事务。

四、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其他时间到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的汇报,本人对公司拟开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议前,认真查阅审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重视关联交易控制和管理工作,定期听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等关联交易情况,要求公司在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的前提下开展关联交易,并要求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也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内部控制系统在管理层全力支持下得到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公司编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94项,含各类上网文件材料共计151份,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认真督导公司对相关事宜进行披露,勤勉尽责,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向旭家:xiangxujia@anlilaw.com

2020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以下无正文,下接2019年度《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2019年度《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向旭家:

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