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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3日和5月19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签署担保等相关协议或合同,具体担保可以分多次提供,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若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上述议案后,对于上述预计范围内的担保,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0年12月27日和2021年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乐清市华统牧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2亿元

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签署担保等相关协议或合同,具体担保可以分多次提供,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若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上述议案后,对于上述预计范围内的担保,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1月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9亿元,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21年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上述担保金额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合计额度内。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212,627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43.26%、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

69.44%。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05,067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0.79%、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4.31%。

上述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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