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黄正聪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尤天远先生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
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总经理刘丹凤,同时激励对象涉及董事王毅然、孙永辉的亲属,关联董事王毅然、孙永辉与刘丹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除张丽香女士因担任职工监事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激励对象的资格要求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6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67人调整为666人,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由1,833,000股调整为1,830,000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除张丽香女士因担任职工监事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激励对象的资格要求外,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6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1,830,0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67人调整为666人,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由1,833,000股调整为1,830,0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19年9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调整后)》(公告编号:2019-062)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调整后)》。
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总经理刘丹凤,同时激励对象涉及董事王毅然、孙永辉的亲属,关联董事王毅然、孙永辉与刘丹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除张丽香女士因担任职工监事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激励对象的资格要求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667人调整为666人,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一致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67人调整为666人,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由1,833,000股调整为1,830,0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19年9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调整后)》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