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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同兴达股票代码:0028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A栋通讯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利凯旋广场5号楼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同兴达/上市公司

同兴达/上市公司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开资本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名称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A栋
法定代表人钟序辉
注册资本30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5N779X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资本管理;投资咨询;国内贸易;贸易代理;机械设备批发、零售;建材批发、零售;金属材料(贵金属、重金属除外)、金属制品(贵金属除外)的批发、零售;泡沫塑料销售;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贸易无仓储); 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2-27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时间2016-12-27
通讯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利凯旋广场5号楼
股东及股权结构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开资本100%股权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30000
联系电话13065178613
传真0791-838312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之情形。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身份证号码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钟序辉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国中国430104197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00%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本总额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降至5.00%以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13.94万股,占同兴达总股本的5.00%。此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3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比持股数量(股)占比
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13,94005.00%1,013,94004.33%

注:上述表格占股比例数据精度可能受四舍五入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5月11日,钟小平、刘秋香、共青城泰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金开资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钟小平、刘秋香、泰欣德合伙将其持有的共计上市公司股份10,1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转让给金开资本,本次协议转让于2020年6月18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金开资本首次成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序辉签署日期:2020年11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的文本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序辉签署日期:2020年11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72号银星·智界2号楼
股票简称同兴达股票代码0028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A栋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其他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 赠 与 □ 其 他 ? (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139,400股 持股比例: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6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 间 :2020.11.4 方 式: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存在增加或减少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序辉签署日期:2020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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