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和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调整和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调整和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该等事项的事前书面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和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刘定华: | 何红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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