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查验后,现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刘定华: | 何红渠: |
陈 奇: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