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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华兵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由于激励对象任健、方玉辉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股,回购价格为

7.52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由于激励对象任健、方玉辉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2,369,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32,358,450元,总股本由132,369,850股变更为132,358,45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修订。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在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催收未果,预计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金额1,646,061.04元。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20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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