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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会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谢会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6次,实际出席了6次,其中现场参会4次,以通讯方式参会2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4次股东大会。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发表事项发表意见
12021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差异较大的说明同意
22021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32021年10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11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1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针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1年11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议案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促进核心团队建设,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

间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在 2021年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解,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和快速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会丽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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