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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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共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75,376股。本次发行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320,350股变更为157,595,72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2,320,350元变更为人民币157,595,72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320,3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595,726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320,350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7,595,726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