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75,3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383,393.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93,6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189,737.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7)。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备注 |
募集资金净额 | 37,218.97 | ① |
2022年度使用金额 | 11,634.01 | ② |
本期使用金额 | 543.05 | ③ |
项 目 | 金 额 | 备注 |
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 | 272.77 | ④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5,314.68 | ⑤=①-②-③+④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沙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95200078801000003622 | 18,640.2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21988475 | 6,674.45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 19007101040015678 | 0.03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合 计 | 25,314.6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0.0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25万元(不含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10395号鉴证报告验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年12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5,314.6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21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3.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177.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19,487.29 | 19,487.29 | 288.73 | 1,054.46 | 5.41% | 否 | 否 | ||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069.55 | 7,069.55 | 158.3 | 458.64 | 6.49%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381.50 | 10,662.13 | 96.02 | 10,663.96 | 100.00% | 否 | 否 |
合 计 | 37,938.34 | 37,218.97 | 543.05 | 12,177.0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0.0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21.25万元(不含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0,00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