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达利: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5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7-95号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达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达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科达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达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达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科达利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焕森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东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7.70元,共计募集资金1,319,5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9,17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40,3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148,266.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3,181,7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22,318.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06,003.25
利息收入净额B22,167.47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9,677.25
利息收入净额C255.9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15,680.5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223.37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8,861.0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差异G=E-F8,861.04

期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8,854.04万元,本期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结项,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7.00万元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36,036.2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C246.9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46.9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16,083.2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6,083.25
差异G=E-F80,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80,000.00万元系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44389999101000643646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7301012200195571728,333.33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9550880042237000142100,088,750.00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33809010010032850930,497,888.74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38920188000099392230,123,750.00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4693761070193,750.00
合 计360,832,472.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此项目已完成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了公司汽车结构件的产能,若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会存在资金浪费和厂房闲置的风险。基于稳健投资考虑,本公司终止了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项目部分终止,导致无法单独核算整个募投项目的效益。

2.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此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原西部地区主要客户扩产停滞,公司终止了此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此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投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由于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导致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加强相应核心技术的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为下游客户提供配套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随着其对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和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将增强公司研发效率、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正面促进作用,本项目不单独量化核算项目效益。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第三、(三)1、2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2,318.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77.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680.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860.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14%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注]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29,517.1529,517.1529,734.88100.742018年9月6,807.05
2. 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12,792.20不适用
3.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8,863.293,854.693,854.69100.002018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
4.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219.166,219.166,219.16100.002018年9月不适用
5.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16,415.848,355.748,355.74100.002019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6. 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8,510.538,510.538,772.56103.082018年9月134.99
7.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18,474.209,677.2518,743.47101.462020年12月185.65
8.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40,000.0040,000.00100.00不适用
合 计122,318.17114,931.479,677.25115,680.507,127.6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项目未完全量产,客户需求订单未完全释放等原因,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为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向江苏科达利增加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510.53万元,自有资金1,489.47万元。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科达利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14,977.16万元变更为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79.6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2018年6月5日,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实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客户产能建设进度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实施期限由 2020年5月9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0,459,571.2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4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科达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13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9年1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2020年6月11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完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产生专户结息(扣除杂费后)共计79.68万元,已转入“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实施。
募投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在变更募投项目后,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原募投项目资金产生的利息及收益等金额

附件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6,036.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116,036.26116,036.262022年7月——不适用
2.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
合 计136,036.26136,036.2620,000.002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6,083.25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注]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及“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18,474.209,677.2518,743.47101.462020年12月185.6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8,854.048,854.04100.00——不适用
合 计27,328.249,677.2527,597.51185.6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科达利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 14,977.16 万元变更为 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 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 79.68 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实施。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 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原募投项目资金产生的利息及收益等金额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