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百顺”)函告,获悉安吉百顺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安吉百顺 | 是 | 1,328【注】 | 2017年10月10日 | 2020年10月8日 | 2020年6月24日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81%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注:2020年6月3日,洁美科技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因此,安吉百顺质押的股票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无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吉百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40,319股,占公司总股本411,329,479股的比例为4.05%,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数量为
13,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3%;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已无质押;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元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1,42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9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浙江元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方隽云、安吉百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353,895股,占公司总股本411,329,479股的55.27%;办理了质押的股份为24,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10.5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83%。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吉百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