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元龙”)函告,获悉浙江元龙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浙江元龙 | 是 | 640【注】 | 2019年8月22日 | 2020年8月21日 | 2020年7月1日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18%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注:2020年6月3日,洁美科技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因此,安吉百顺质押的股票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无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元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1,42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9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数量为6,4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1.56%,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浙江元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方隽云、安吉百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353,895股,占公司总股本411,329,479股的55.27%,办理了质押的股份为17,6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7.7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28%。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元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