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方隽云先生、张永辉先生、方骥柠女士、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换届选举,并提名宋执环先生、张睿先生、徐维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维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
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2年11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为有利于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同意由公司向独立董事以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的标准发放工作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