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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谨记“四个敬畏”,牢守“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市场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四条低线,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发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 会议次数会议召开年度会议内容
2020/4/2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1、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

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的议案》

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8/2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10/3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工作评价及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0年度,面对新冠疫情和外部经济环境的严峻挑战,本公司坚持既定品牌发展战略,凝心聚力,勇毅笃行,努力化解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统筹推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快速恢复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经营业务。在充满挑战的外部经营环境中,“渠道、产品、供应链管理”等核心竞争能力持续提升,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稳定,表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及抗风险能力,也展现出公司优秀的经营活力及战略执行力。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开展监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形;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2020年财务状况、财务制度、财务运作规范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产优良;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核,2020年度公司或其子公司未发生对外违规担保情形。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双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审核,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6、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并听取了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与公司各部门沟通与现场检查,认真检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了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能够保证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未发现严重影响公司业

务发展及资金安全等方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8、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情况,信息披露内容的编制及报送董事会、监事会情况,信息披露的完成情况,认为公司重大信息传递及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评级“A”级。

9、检查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及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176人,解除限售数量为2,775,0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111人,解除限售数量为848,250股。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共计解除限售3,623,325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回购价格、预留授予总数的调整事项及回购注销事项,经核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1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决策,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维护股东和员工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为核心目标,继续创新监督手段,加大对重点事项的监督力度,为提上公司治理水平,落实“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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