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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海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海鹏)作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勤勉地开展工作。现将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正常运作,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研究并慎重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2020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及现场方式出席了3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0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前本人主动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独立董事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就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公司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以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均为同意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三、在2020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指定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本人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在公司2020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在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在公司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在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五)在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年报编制的沟通情况

在2020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参加并听取审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在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报告完成阶段与治理层关于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积极关注2020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独立性。

五、报告期内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多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等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及时了解疫情冲击下公司的复产复工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刻领会市场环境和监管形势变化,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加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海鹏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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