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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信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绿康生化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826003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了上述委员会的日常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411

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核,能充分的发表独立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在册。本人认为公司的各项议案决策合理,未对公司的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充分支持公司各项合理决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股份回购方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事项
2020年3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6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6月30日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绿康生化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相关,且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签订的协议收付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责任考核制度兑现,符合行业标准及公司整体薪酬体系,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历年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并有效协助公司按业务板块、分阶段、差异化地推进内控规范体系建设。2020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18,052,793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947,20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顾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在履行过程中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在公司决策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20年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自身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管理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 张信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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